会员登录 快速注册

搜索

阜阳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徐虎行贿20次劣迹昭著

[复制链接]
利涡大转盘 发表于 2011-3-21 08:58:4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利涡大转盘
2011-3-21 08:58:47 3119 0 看全部
本帖最后由 利涡大转盘 于 2011-3-21 08:59 编辑

  行贿20次买官,原临泉县法院院长徐虎现任阜阳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副主任    

  我国刑法规定,行贿、受贿都应受到处罚。然而,发生在安徽省阜阳市行贿20次的一桩贿赂案,行贿人徐虎不但安然无恙,一直逍遥法外,却升至阜阳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此事经《中国维权服务网》多次曝光后,引起社会广泛议论,专家学者及网友纷纷炮轰:受贿已判刑,行贿者稳坐官位,党纪国法对他有用吗?    

  去年,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组部部长李源潮强调,要继续以最坚决的态度整治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加大对违规违纪用人行为的查处力度,重点开展买官卖官问题专项整治,让卖官者身败名裂,让买官者“赔了夫人又折兵”。 阜阳当地群众反映说,徐虎行贿难道就不是犯罪吗?他们的行为就不用追究了吗?如果不严肃处理腐败官员,阜阳官场的恶劣风气就不会好转,更多的腐败安静随时都会发生。徐虎是“买官卖官”窝案中一个典型案例,他暴露了阜阳吏治上存在严重问题。    

  我们经常讲,从严治党,关键是从严治吏。近年来,吏治腐败成为当今最大的腐败,买官卖官则是最大的吏治腐败。人民群众热切期盼从中央到地方,健全机制,从根本上消除用人的不正之风和滋生的土壤,让那些跑官者跑来跑去“竹篮打水一场空”。    

  阜阳市法制办副主任徐虎买官已有多年,其官帽至今稳戴头上,他脸不变色心不跳地继续到处作报告、讲法制,引来了全国各地网友的口诛笔伐,有评论说,阜阳官场水太深!他们对对“买官”的宽容到让人难以容忍的地步,这种官场腐败也许存在利益链条,利益群体为何要保住买官者的官位,其中涉及到买官卖官整体利益。    

  专家认为:《刑法》规定: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行贿罪较之受贿罪处罚要轻,行贿罪的最高刑为无期罚刑,且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代行贿行为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对行贿者不予以处罚,则不能起到震慑作用,更不能从源头上堵住腐败行为,不利于树立法律的威严徐虎行贿20次,“乌纱帽”却安然无恙,这种现象虽然是社会法治进程的极端个例,但其“行贿无罪”的反面效应却不能不让人警惕深思。
  
  徐虎行贿买官未受处罚,反而还能继续当官甚至升迁,严重玷污了法律的尊严。社会各界对阜阳这种买官卖官的现象深恶痛绝,徐虎行贿次数之多实属罕见,他的行为已严重涣散了党的干部队伍,对党和政府的形象是极大的损害,甚至严重危害社会稳定,伤透了人民群众的心。

  李源潮要求对跑官要官、买官卖官问题进行专项治理,顺民心、合民意。对于李源潮的要求,阜阳市依然未采取有效措施,徐虎这样的买官者不仅官帽照戴,更没有受到大刑伺候,让其“赔了夫人又折兵”只能是一个天方夜谭的笑话。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 您可能感兴趣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快速注册 |

本版积分规则 返回列表

查看:3119 | 回复:0

Archiver| 手机版| 小黑屋| 阜阳网
联系电话:138-1040-3259 地址:安徽·阜阳 邮箱:984891030@qq.com ICP澶囨: ( 备案中... )
Copyright © 2011-2023 Comsenz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Powered by Discuz! X3.4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