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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楼市] 安徽“省六条”:各地市3月底房价控制目标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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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拉条 发表于 2011-3-16 08:52:4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格拉条
2011-3-16 08:52:43 3142 0 看全部
  近日,安徽省政府办公厅转发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共计6项内容,我省著名的房地产专家、合肥学院房地产研究所所长朱德开教授认为此《通知》是对新国八条的进一步落地,其中地方房价控制目标、土地出让溢价超50%需上报等政策,将成为影响今年本地房地产市场后市走向的重要政策。  

  据了解,该通知的第一条即是市民普遍关心的房价控制目标的问题。《通知》要求各市、县人民政府要结合本地实际合理确定本地2011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于3月底前向社会公布,并抄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各市、县都要公布房价控制目标,县一级政府也纳入了! ”朱德开教授表示,相比于新国八条,我省的省六条将房价控制目标这一要求细化到了县级,这也更符合实际的政策操作。而3月底这一最后期限也约定的非常具体。据了解,目前全国还只有少数城市公布了这一指标。  

  通知的第二条则要求加快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要继续加大投入,支持新建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和城市及国有棚户区改造。  

  根据最新计划,我省今年有望启动建设各类保障房43.13万套,总量比去年增长23%,确保全年基本建成20万套以上。其中,公租房将成为今年保障房建设重点,预计将达到9万多套,仅合肥就将达到1.8万套。从结构上看,主要是公共租赁住房建设任务增长幅度较大,由去年的0.36万套增加到今年的9.59万套,相当于比去年增长了近27倍。  

  有专家认为,公租房作为保障性住房的重点,未来将减少年轻人进入商品房市场的数量,减轻房价上涨压力。  

  省六条的第三条谈及的是未来调控的一个重要方向———地价!省六条要求加强商品住房用地的地价动态监测,商品住房用地出让中溢价率超过50%、成交总价或单价为历史新高的城市,要在规定时间内向省国土资源厅填报房地产用地交易异常情况表。  

  对此,朱德开教授认为,这是省六条中的最大亮点,这实际上是具体细化了新国八条中“大力推广以‘限房价、竞地价’方式供应中低价位普通商品住房用地政策”。  

  所谓的溢价率是特指土地在出让过程中成交价超出底价部分与土地底价的比值,省六条要求土地溢价率超50%则需要上报。朱教授认为,这就需要地方政府在土地拍卖中把握好度、设置好条件,毕竟土地价格的节节攀高是近年来房价上涨的一个重要因素。

  另外,省六条中第四条落实了新国八条对限购的要求,在合肥市出台限购政策的同时,我省也要求其他城市根据本地房地产市场出现的新情况,适时出台住房限购措施。  

  省六条第五条则要求各级政府要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加快推进省、市、县三级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2011年内实现省、市级联网,2012年上半年实现省、市、县三级全面联网。  

  第六条要求建立健全约谈问责机制。省监察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国土资源厅要会同有关部门参照《通知》规定,建立健全约谈问责机制,督促各市、县人民政府切实落实国家和省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确保完成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坚决遏制房价过快上涨,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省六条”  

  1、房价控制目标  

  3月底前,各市县向社会公布今年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  

  2、保障性住房  

  今年有望建设各类保障房43.13万套,总量比去年增长23%。  

  3、住房用地供应监管  

  加强商品房用地的地价动态监测,土地拍卖溢价50%需上报。  

  4、住房限购  

  要求我省各市适时出台住房限购措施。  

  5、住房信息系统建设  

  今年内实现省市级联网,明年上半年实现省市县三级联网。  

  6、建立健全约谈问责机制  

  督促各市、县人民政府切实落实国家和省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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