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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一高层住宅楼下有人深挖地下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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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快讯 发表于 2016-11-14 11:34:5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阜阳快讯
2016-11-14 11:34:57 1806 0 看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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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阜阳新闻网消息,日前,家住港利上城国际小区的李先生拨打颍州晚报热线2256110称,一楼业主在院子里挖地下室,楼上业主担心不已。对此,物业和相关主管部门均没有采取有效的制止措施。      

  事情究竟如何?对此,颍州晚报记者进行了一番探访。

  报料:高层建筑,一楼业主挖地下室

  据李先生介绍,港利上城国际小区E11楼是一栋高层住宅楼,大部分业主入住不足一年。      今年4月,他入住后发现顶楼住户拆除了用于避雷、排气的设施,开始加盖,好在物业和相关部门进行了制止。可好景不长,一楼的业主们开始挖地下室。   

 “现在已经下挖两米了,他们准备做地下室。”李先生说,楼上业主都担心挖地下室会损害基础建筑。为此,他们先后向小区物业和开发商反映,但迟迟没有结果,一楼业主还是断断续续在施工。   

   投诉物业无果后,李先生说,他和其他业主只好向住建部门、房产管理等部门投诉。“这种情况到底该谁管?挖地下室会不会影响楼层安全?”李先生希望记者能够帮他们一探究竟。

  探访:两户业主的地下室已建好

  11日下午,颍州晚报记者来到了该小区E11楼,一楼南侧是小院子。      在走访中,颍州晚报记者看到一户业主家地下室已经修建完毕。另一户业主家的地下室正在装修,一装修工人正在地下室内贴瓷砖。进入地下室后,颍州晚报记者发现该处高约2米,面积约30平方米,墙上和地上都已贴好瓷砖,与院子衔接处建有供上下的楼梯。      “东边住户是第一个建的,然后其他的人都效仿他。”该楼上一名住户说,由于大家的举报,其他业主都已经将泥土回填。但楼下仍有两户业主已经建成了地下室,并陆续进行装修。      在现场,颍州晚报记者的确发现有两三户一楼业主家院子里的泥土有被挖动过的迹象。      “占用公共地方还算事小,挖地下室直接影响到楼体的安全。”该楼上另一名住户说,一楼的业主不仅把回填层的钢筋剪掉,还把房梁给切除了一部分。施工不仅打扰到他们的正常生活,最让他们担心的是存在安全隐患。为此,楼上的住户都是人心惶惶。

  相关部门:会积极进行处理

  对此,港利上城国际小区物业一名吴姓负责人表示,他们一直在跟进此事,之前也曾通知涉嫌违建的业主进行整改,但仍有业主顶风违建。   

 “我会继续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然后进行进一步处理,但物业没有执法权。”该负责人说,若相关业主拒不进行整改,他们会联合相关执法部门进行处理。        

  颍州区城乡管理行政执法局政策法规股一名工作人员称,按照《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该事情由住建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负责。      

  市房产局物业科一名工作人员表示,暂时未接到相关业主举报,不清楚该小区业主挖地下室的行为具体违反哪些规定。“但物业科主要监管小区物业的行为,没有具体的执法权。”      

 “若属于破坏绿化、侵占共用部位等行为,由小区物业、业主委员会和房产部门进行处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信访办一名刘姓工作人员称,若挖地下室的行为影响了楼层安全的话,业主可以前往住建部门反映,并提交相关的文字材料。届时,住建部门会派遣工作人员现场查看、测量,并严格按照规定处理。

  相关:《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七十九条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禁止下列行为:  (一)装修过程中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 ;  (二)侵占、损坏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  (三)违法搭建建筑物、构筑物;  (四)违反法律、法规和管理规约,以及未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改变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用途;  (五)擅自改变房屋外观;  ……      

  违反前款规定的,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制止。制止无效的,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应当及时报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在接到报告后,应当依法予以制止或者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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